首    页 |  职责职能  |  政策法规  |  最新报道  |  行业信息  |  内部管理  |  产品展示简报期刊  |
  机构设置图片新闻  |  视频新闻  |  学术交流  |  专业知识  |  办事指南  |  建材殊荣 |  联系我们  |
职责职能

齐齐哈尔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


   (一)贯彻执行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和发展散装水泥的法规、规章和政策;
   (二)编制、组织实施新型墙体材料开发利用和散装水泥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;
   (三)组织收缴、管理、使用发展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的两个专项资金;
   (四)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设备的科研、生产和推广应用,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;
   (五)实施墙改和推散的信息交流、宣传教育和监察工作,处理违反政策的行为;
   (六)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粘土实心砖的限产、转产和发展商品砼的工作。
   (七)实施行政执法监察,处理违反墙改和散装水泥有关规定的行为。

发展应用科工作职能


       1、根据国家、省、市墙改和散装水泥的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制定我市墙改、散装水泥、商品砼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的相关配套规定及办法。
       2、结合我市资源,废渣利用和建筑功能要求,制定规划并提出新型墙体材料、散装水泥的发展方向,严格限制粘土实心砖的生产和袋装水泥的使用。
       3、组织制定科研、技改、专项基金使用的建议和计划,组织协调新型墙体材料的科研、开发和可行性论证及实心砖生产线的改造,促进新型墙材的推广应用,提出专项基金使用的意见。
       4、负责定期检查新材、散装水泥设施设备及设施设备的技改和更新情况的统计。
       5、组织协调解决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中出现的技术问题。
       6、负责建立技术专家联席会议制度,及时准确解决墙改、散装水泥、商品砼工作相关的技术质量出现的问题,确保产品质量以满足建筑市场的需求。
       7、负责做好新型墙材、商品砼生产的统计工作,做到月登记、季统计,月月有报表,加强日常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  8、负责与其它科室共同承担各县(市)、区墙改与散装水泥工作目标的管理。


基金管理科工作职责


       一、按照国家、省、市关于墙材革新和推广散装水泥的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组织征收和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。
       二、严格执行两项基金的征收标准。制定专项基金的征收的相关规定和必要措施,推动我市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工作的开展。
       三、做好两项基金的收缴登记统计工作,做到日有记录,月有报表,季有统计,加强日常收缴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  四、坚持依法办事,积极配合其它科室认真执行两项基金的返退程序,履行专项基金的返退手续。
       五、以政策法规为依据,坚持原则认真收缴两项基金。做到不漏缴,不开减免口子,使两项基金不流失。
       六、 做好工作指标的数据统计,水泥生产企业的计划统计,建立健全业务档案,加强管理,使墙改和散装水泥工作更标准化、规范化。
       七、 负责与其它科室共同承担各县(市)、区墙改与散装水泥工作目标的管理。


执法宣传科工作职责


       1、贯彻执行国家、省、市墙改和散装水泥的法规、规章和政策,并制定相关规定和采取必要措施手段,推动我市墙改和散装水泥工作的开展。
       2、制定年度执法监察工作计划,确定工作目标,搞好全市墙改和散装水泥、商品混凝土的行政执法工作。
       3、制定年度宣传墙改和散装水泥政策的工作计划,组织进行墙改与散装水泥的信息交流和宣传教育。
       4、建立健全漏缴两项专项基金检查登记制度,并按漏缴额度进行追缴,按政策要求标准进行行政执法处理。
       5、核定袋装水泥用户的水泥数量,提交给基金科,并提出缴费意见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 6、会同财政部门对应用新型墙材的建筑工程现场进行勘察,向基金科提出预缴基金的返退意见,并建立存档档案和台帐。
       7、组织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擅自使用袋装水泥的单位,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。
       8、负责与其它科室共同承担各县(市)、区墙改和散装水泥工作目标的管理。


财务科工作职责


      1、严格遵守财务制度,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政策、法律、法规,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,进行本单位的会计核算。
       2、严格做好事前监督,审查各项经济活动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方针、政策、财经制度及计划,对于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及时加以制止。
       3、掌握本单位经济活动及资金周转情况,加以分析总结并准确、及时、全面地向领导反映经济业务活动情况,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。
       4、做好收支计划管理,按综合平衡的原则,组织编制两项基金的收入及各项支出计划并负责落实。
       5、严格按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办理收付款项业务。
       6、严格履行财务审批手续,对专项基金的征收、使用、返退及各项经费支出必须经主任审批,实行一支笔负责制,不得违规操作。
       7、负责本单位固定资产、低值易耗品的财务稽核工作,防止国有资产流失。
       8、按财务管理要求,做好财务档案及有关资料的整理、归档、备查等项工作。
       9、负责与其它科室共同承担各县(市)区墙改与散装水泥工作目标的管理。


 
办公室工作职责


       1、负责党政会议的组织、记录和决议事项的催办工作。
       2、负责办工作计划、报告、总结等综合性文件的起草、打印和分发及以办名义上报下发文件的核稿、打字工作。
       3、负责文件的收发、登记、拟办、传递、清缴、催办及印信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  4、负责人事劳资、计划生育、生活福利及人事档案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  5、负责报刊、杂志、资料的订购、分发和管理。
       6、负责对外党政事宜的联络、接待和来信来访工作。
       7、负责办公用品及备品的购置、保管和发放工作。
       8、负责办的房屋、车辆等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管理。
       9、负责办职工考勤、义务劳动,管理好环境卫生和秩序。
      10、负责承办党支部及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  
                    版权所有:齐齐哈尔市建筑材料管理办公室
                    通信地址:齐齐哈尔市永安大街206号 邮编:161005
                    电话:0452-2428588 信箱: qqhrjcb@163.com                  

                    承办单位:齐齐哈尔市建设信息中心
                    技术支持:齐齐哈尔建设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
                    备案号:黑ICP备
07501419号